发布时间:2022-09-07 18:00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我校2022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通知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2022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2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补报2009-2021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2011-2021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2013-2021年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2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1年、2022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2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不再享受普通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会单独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申报材料为:《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应与实际状态一致)、退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学生本人交行卡复印件(不要用部队办的卡)。
2.在校生入伍、毕业生入伍和直招士官申报材料为:《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单面打印)、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应与实际状态一致)、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学生本人交行卡复印件(不要用部队办的卡)。
三、申报材料签章
申报学生《申请表》中批准入伍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自行到入伍所在地武装部办理,其他部门签章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办理。所有材料一式二份即可。
四、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10月10日
2.地点:双创楼一楼一站式服务大厅(成老师)
五、相关说明
1.《申请表》必须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个别无法录入的信息可手工补填,粘贴照片。
2.资助标准为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不包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或用于缴纳学费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年。
3.资金发放时间为申报当年12月份或次年4月份,根据省中心资金划拨时间确定。
4.新生入伍,待退役复学后一次性申报退役复学学费补偿;毕业生入伍,入伍时一次性申报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在校生入伍,入伍时申报在校生入伍学费补偿(补入伍之前学年的),待退役复学后再申报退役复学学费补偿(补退役后学年的)。学费补偿只补一个学段正常学年的部分,留级等产生的学费不补偿,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补偿过的不再补偿,专科阶段未补偿的可在本科阶段补偿。
附件: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附填写模板).docx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7日